近日,江苏省南通质监局根据《江苏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对全市部分农资产品生产厂家及销售超市进行检查,发现当前在售农资产品大多未使用商品条码。
《办法》明确了食品、儿童玩具、农药化肥等六大类产品必须在标识中标注商品条码,10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现在仍处于《办法》实施后的过渡期,在10月1日前生产的未带条形码的产品仍然可以销售,但是10月1日之后生产的相关产品必须印上商品条码才能走进市场。
目前,南通市已有部分化肥、农药类生产厂家申请注册了厂商识别代码,并在产品上开始使用商品条码。下一步南通质监局将通过宣贯会等方式进一步督促、指导企业申请办理。